【花費近16萬買7對鞋】墨爾本男子疑買A貨波鞋告上法庭追究及賠償 因一個原因被拒受理

運動筆記HK 編輯部
發表於2024/02/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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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墨爾本地產經紀早前花費 30,000 澳元(約 153,359 港幣)向一名 17 歲學生購買包括 Dior x Nike Air Jordan 1 在內的 7 雙運動鞋,最後運動鞋確認為贗品。地產經紀決定告上法庭追究事件,不過根據當地法律,由於賣方當時未滿 18 歲,無法簽訂任何契約,所以無需承擔賠償責任。

Dior x Nike Air Jordan 1(圖:Nike)


根據《BBC》報導,該名地產經紀所花費 30,000 澳元,分別購買 7 雙 Air Jordan 1 鞋款,其中包括限量的 Dior x Nike Air Jordan 1,還有 Air Jordan 1「Bred」、「Chicago」以及「Royal」等限量及熱門「炒版」款式,事後他發現鞋上有缺陷,便帶著17 歲學生與他父親一起前往墨爾本鞋店鑑定真偽,店員即場判定該鞋為假貨,並表示該名青少年是被列入黑名單的詐騙高手。

Air Jordan 1「Bred」(左)及Air Jordan 1「Chicago」(圖:Nike)


男孩的父親向買家提供了 1 萬美元的賠償,但買家決定透過維多利亞州民事和行政法庭(Vcat)追究此事。Vcat 經調查及了解事件後,買家被告知他無權獲得退款。 Vcat 代表表示:「如果協議是在(學生)18 歲時簽訂的,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」。因為根據當地法律,由於賣方當時未滿 18 歲,無法簽訂任何契約,所以無需承擔賠償責任。同時,買家也未能成功對男孩的父親採取任何行動,理由是他在兒子停止與買家溝通後才介入的。 Vcat 的代表隨後表示,這位父親「投入了一些時間和精力來弄清楚發生甚麼事。 但這名父親的參與不足以表明他對退款負責,而且協議只是該男子和學生之間的協議。」